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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关人身赔偿律师解答紧急避险的损害应该怎么样赔偿

2020-10-08 10:05 来源:zlw003
核心提示:如果其是因为紧急避险所造成他人物品损害的,被认定其为紧急避险的,受害人要求赔偿的该怎么赔偿?紧急避险的内容是什么?韶关人身赔偿律师解答紧急避险的损害应

如果其是因为紧急避险所造成他人物品损害的,被认定其为紧急避险的,受害人要求赔偿的该怎么赔偿?紧急避险的内容是什么?
 
韶关人身赔偿律师解答紧急避险的损害应该怎么样赔偿
根据我国法律,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,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。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,紧急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,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;受害人要求补偿的,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。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,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,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。
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,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,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。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,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。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,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,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。
 
韶关人身赔偿律师解答紧急避险的内容
①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、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的损害,不得己而采取的紧急措施。
②紧急避险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才能构成:
1.必须存在正在发生,并威胁社会公共利益、本人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;
2.必须情况紧急,没有其它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才能采取避险措施;
3.避险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,也就是说,紧急避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不采取这种措施必然造成的损害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129条规定:“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,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。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,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。”所以,在因紧急避险引起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时,应当将险情引起人确定为当事人之一,按其行为及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其应负的责任。
 
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相关内容有较为全面的了解了,以上内容为您介绍了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,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,若有更多法律问题,可以咨询韶关人身赔偿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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